6月24日,市住建局联合高新区管委会、市装饰协会、市物业协会等召开联席会议,指出要进一步健全机制、规范行业秩序。
8月底,高新区两次召开装饰装修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,并下发《关于做好装饰装修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,对高新区规范行业管理工作进行再部署,尤其指出将对装修申报登记工作严抓严管。
据衡阳装修网获悉,高新区将加大注册登记手续及从业资格查处力度,严禁无证无照企业从事装饰活动;将认真做好装饰工程的申报登记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核、备案工作,各物业公司尤其要发挥主动性,抓好本小区内装修工程的申报登记和跟踪管理;要严格规范临街店铺装修行动,严厉查处占道作业、不设围挡设备、材料乱堆放等行为。
根据《通知》,要求高新区高新区街道(办事处)、社区(管理处)、物业公司必须从源头把好装饰装修安全质量关,加大宣传力度,督促对各住户、门店、写字楼的业主进行装饰装修前的申报登记。
《通知》还指出,高新区安监部门将负责落实安全制度,对每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核、备案;对装饰装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、制度建设、日常巡查巡检台账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,对未达标的装饰装修企业,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。城管部门要加强对街道两侧占道装饰、不设围挡、材料乱堆乱放等行为加强管理。
此外,高新区安监部门还将重点做好对高空坠落、安全用电、消防安全、墙体倒塌等安全事项的预防工作。
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禁止事项
(一)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,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;
(二)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、厨房间;
(三)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,拆除连接阳台的砖、混凝土墙体;
(四)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,降低节能效果;
(五)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。
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,未经批准,不得有下列行为:
(一)搭建建筑物、构筑物;
(二)改变住宅外立面,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、窗;
(三)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;
(四)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。